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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全面取消限购限售
震惊,近日浙江嘉兴全面取消限购限售了。
8月25日,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嘉兴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 》(简称“《措施》”),涉及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等21条措施。其中,嘉兴市全面取消限购、限售,成为此次新政的一大亮点。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嘉兴市放松限购、限售做到全面惠众,放松力度较大,这对于当前情绪仍较低落的房地市场给予了一定信心,预计后续或将有更多城市跟进加大政策的松绑力度。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
《措施》提出,支持居民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对此,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指出,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即:支持所有居民家庭的合理购房需求,不再限制购房套数;所有商品住房(含原限售房屋)不再限制转让。不过,因申领人才购房补贴需限制交易的房屋不在执行范围内,参照相关人才政策要求执行。
同时,嘉兴市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措施》明确,凡在8月25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备案合同日期为准)的缴存职工,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购买家庭名下首套住房且为新建商品住房的本市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5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100万元。嘉兴市符合保底贷款政策的缴存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
嘉兴市公积金中心表示,符合人才、多孩家庭等优惠政策的缴存职工在8月25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贷款限额基础上同步调整。
在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方面,《措施》规定,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继续执行2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执行30%。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从10倍提高至15倍。推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措施》还提到,支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落实好新发放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优化和支持刚性住房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此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延续原有的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居民家庭购房补贴政策。鼓励各县(市、区)本着自愿原则组织该区域内房地产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购房团购活动,引导住房消费预期。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2016年12月,嘉兴市开始落实限购政策。2017年5月,嘉兴开始实行限售政策。2021年3月,嘉兴市对“两限”进行加码。此次嘉兴全面取消限制性政策,其实就是基于一个重要的判断,即“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此次嘉兴明确废除了限购政策和限售政策,是目前全国力度较大的全面取消限制性措施的城市,对于各地都有非常好的启发意义。
业内:新政覆盖面更广、力度更强,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今年前7个月,嘉兴楼市再度出现降温表现,成交量持续低迷,房企业绩和经营也受到较大影响,各方都在等待新政出台能够进一步促进嘉兴楼市发展。”嘉兴当地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说。
同策研究院数据显示,嘉兴新房成交面积从2022年11月大约17万平方米,跌至2023年7月的约5万平方米,成交下滑明显,去化周期从51个月到57.5个月。
对此,中指研究院华东大区常务副总高院生表示,今年以来,嘉兴市楼市持续低迷,市场面临较大调整压力。面对房地产供求关系的新形势,嘉兴市此次政策工具箱大开,从刺激需求、调整供应、加大对房企扶持、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发布21条优化政策。相比去年8月的“嘉12条”,此次新政覆盖面更广、力度更强,将助力嘉兴楼市活力恢复,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对于出台《措施》的背景,嘉兴市相关部门在政策解读中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新决策部署,适应嘉兴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形势,顺应嘉兴城市发展新定位的现实需要,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制定该《措施》。
在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关荣雪看来,此次嘉兴市出台新政的最大亮点在于全面取消限购、限售。其实,在嘉兴之前,厦门、郑州、扬州等城市对限购、限售政策进行过放松。不过,大多数城市是针对局部区域或个别群体的调整,而嘉兴市放松限购、限售做到全面惠众,放松力度较大,这对于当前情绪仍较低落的房地产市场给予了一定信心。也可以说,嘉兴市打响了全面放松的第一枪,预计后续或将有更多城市跟进加大政策的松绑力度。
嘉兴发布楼市新政21条
新华社客户端浙江频道8月26日电(记者林光耀)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深入推进“带押过户”改革……25日,嘉兴市房地产与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发布《嘉兴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以21条楼市新政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提出,支持居民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措施》发布之日起,嘉兴市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即:支持所有居民家庭的合理购房需求,不再限制购房套数;所有商品住房(含原限售房屋)不再限制转让;因申领人才购房补贴需限制交易的房屋不在执行范围内,参照相关人才政策要求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措施》提出,凡在8月25日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备案合同日期为准,下同)的缴存职工,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购买家庭名下首套住房且为新建商品住房的本市缴存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5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100万元。
与此同时,《措施》提出,以点带面全面推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三合一”模式,探索“公证提存”跨机构办理“带押过户”,有效促进不动产登记服务提质增效。
此外,《措施》还提出鼓励房地产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购房团购活动,支持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优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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