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坑、沟、槽土方开挖,深度超过1.5米以下的,必须按规定放坡或支护。
2、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措施。
3、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或外运,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4、配合机械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业时,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内作业。
5、作业时要随时检查土壁变化,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方,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将人员撤离,排除隐患,确保安全6、要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各级管理干部以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防止各类坍塌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确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观念,
6、通过建造高质量的建筑物、构筑物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通过安全文明施工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万万不能忽视土方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土方工程由于是地面施工,往往容易被忽视,要防止土方坍塌,应坚持基础施工要有支护方案,基坑深度超过5m,要有专项支护设计,要确保边坡稳定,按顺序挖土,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效地处理地下水,要经常查看边坡和支护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支护设施拆除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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